一、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或一流学科)取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下同)。
2.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1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3.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须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拥有同行专家认可的核心技术或科研成果;金融领域申报人须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金融项目开放,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实践经验。
4.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为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5.与我省重点产业有项目合作的优先。
国家财政支持出国,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人员以及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省属高校引进人才,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经相应审核程序再报省委人才办。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申报和政审情况报告、申报书、申报人情况一览表、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和附件材料,属于破格申报的还应附破格报告。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项分别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3月28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王汉辉收,相关要求及份数见附件,特别注意,相关材料不允许通过网络传输,有合适人选请联系王汉辉拷贝,报送材料时,请通过U盘或者光盘拷贝。
四、联系方式
根据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名称及原文件均不允许上网,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王汉辉咨询,联系电话:13177400077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3月10日